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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依「學位授予法」之規定(如以下條文),請確實依校方規定取得畢業資格,勿以身試法。

  • 第 7-1 條 學生獲得碩士、博士學位所應通過之各項考核規定,由各大學訂定,並報 教育部備查。
  • 第 7-2 條 各大學對其所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 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發之學 位證書;其有違反其他法令者,並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快刀中文論文比對系統

學術倫理相關規定
  • 依教育部來文,各校需訂定學術倫理相關規範,加強學生誠信意識及專業倫理,以防範碩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或舞弊情事。
  • 本校亦決議將「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網站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納入105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之課程規劃表中,並鼓勵104學年度(含)前入學之碩士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修習該課程(操作手冊),以免造成撤銷其畢業資格及學位之嚴重後果。
    • 學生(帳號即學號、密碼預設學號後5碼):修習課程、測驗,
    •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與各系所及註冊課務組洽詢(分機1323-1325)

*學位考試及畢業流程*

  1. 每學期學位口試申請時間依學校行事曆辦理。(系統操作說明)
  2. 提出學位口試前須先確認是否先提送口試委員或指導教授資料。
  3. 舉行學位口試後,論文須修改完成後方可送繳成績。
  4. 學位論文須依開南大學學位論文格式規範撰寫。

註:

  • 各學院系專業領域不同,在論文的寫作格式上由各學院系所自訂。
  • 全校統一部分為封面、書背、論文口試審定書、中英文摘要等,詳細本校論文規範如附件,學生撰寫論文時須遵照辦理。

◎所屬系(所)至系統列印成績遞送單。
◎所屬系(所)提供口試委員評分表。

流程 工作時間 說明
準備工作 2-3
個工作天
新聘委員
學生填妥「碩士口試委員資格確認單(紙本)」並敦請指導教授簽名。https://course.knu.edu.tw/var/file/45/1045/img/162/odt.gif
送所屬學系(所)建「碩士口試委員新增資料(電子檔)」。碩士口試委員新增資料(電子檔)  (※學位考試委員資格認定補充說明)
送註冊課務組建入學位口試委員資料。
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8-10
個工作天

學生線上申請學位考試,並列印學位考試申請表經指導教授同意。

學位考試之論文初稿需經論文比對系統比對,並檢附比對報告書供考試委員參考。
送交所屬系(所)轉呈所屬學院簽核後。
送註冊課務組,教務長待決。 
學院依核准後之學位考試申請書正本製作聘函。
送交所屬系(所)預借學位考試費。

舉行學位考試 1個工作天  
送繳成績 2-3
個工作天

成績遞送單(含各口試委員評分表)、印領款收據送交所屬系(所)。

繳交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審定書、論文完稿比對報告書至各學系(所、班、學位學程)
指導教授同意口試後論文修訂結果,成績遞送單(含各口試委員評分表影正)送交註冊課務組。
成績遞送單影本送回所屬系(所)。

臺灣博碩士

論文知識

加值系統

論文修改

完成後

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論文修改之研究生,須填具論文公開申請書
提出畢業
(學期中)
10
個工作天
所屬系(所)依註冊課務組公告時間提送畢業資格審核表及相關畢業資料至註冊課務組。<當學年度畢業時程>
畢業資格審核表送至註冊課務組五個工作天後,學生依畢業離校須知完成離校手續。(※包含學位論文裝訂送繳圖書館與學系)
離校完成後,攜帶學生證至註冊課務組領取畢業證書(非本人請檢附委託書)。
提出畢業
(學期末)
依畢業公告時程 所屬系(所)依註冊課務組公告時間提送畢業資格審核表及相關畢業資料至註冊課務組。<當學年度畢業時程>
學生依畢業離校須知完成離校手續。(※包含學位論文裝訂送繳圖書館與學系)
離校完成後,攜帶學生證至學生所屬系(所)領取畢業證書(非本人請檢附委託書)。

*本相關關規定「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