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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基本資料確認*

於畢業前一學期,需至教務資訊系統確認中、英文名字是否需要變更(登錄網址: 學生資訊系統-學籍管理-學生基本資料作業-維護學生資料),英文姓名建議由中文姓名音譯,並與護照、簽證及其他國外認證證照所用之英文姓名完全相同,以俾維護個人權益。若未於期限內完成者,屆時將無法製作英文學位證書,且日後如遇資料錯誤等事宜,學生皆需自付工本費用,始得製作英文學位證書,或申請補發相關文件證明。申請更改學籍資料。

註:其他畢業資格審核相關規定請參照「畢業審核」頁面

 

 

*個人歷年已修習/尚缺科目核對*

  • 說  明:於畢業前一學年,各審核單位將至系統審核畢業科目、學分,學生可利用學校教務資訊系統進行確認。

  • 確認流程: 登錄學生資訊系統 -->畢業管理-->查詢作業--> GRA030M_查詢畢業資格審核結果

  • 操作方法: 確認「專業必修」、「專業選修」、「通識課程」畢業資格審核結果是否無誤。若無誤,請點選「確認畢業資格審核結果」按鈕;若對於審核結果有疑慮,請逕洽審核單位洽詢。

  • 確認時間

    • 大學部/進修學士班

      • 三年級上學期課程結束後(約二月初)~三年級下學期選課截止前。

      • 三年級上學期課程結束前(約八月初)~四年級上學期選課截止前。

      • 四年級上學期課程結束後(約二月初)~四年級下學期選課截止前。

    •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 一年級下學期課程結束後(約八月初)~二年級上學期選課截止前。

      • 二年級上學期課程結束後(約二月初)~二年級下學期選課截止前。

 

 

*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照及畢業門檻*

各系畢業語言、能力檢定、畢業標準請詳見各系課程規劃表,若有疑異,請逕各系院辦洽詢

 

 

*畢業資格*

符合畢業 須同時符合各系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各系畢業語檢標準(或加修並通過本校替代課程)及其他畢業門檻,方得領取學位證書。

 

 

*常見不能順利畢業之狀況*

  • 重複修習科目或選修主系不承認之他系科目學分,一律不計入畢業學分。

  • 共同科目、專業必修、專業(系訂)選修學分未達系科規定。

  • 輔系、雙主修、學程未修畢應修學分數。

 

 

未符合畢業

  • 留校重補修學分之學生得延長修業,以兩年為限。

  • 留校重修學分之學生,延長修業期間,應依規定註冊、選課或辦理休學。

  • 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

    • 延修生註冊時間請於8月上旬上網查詢。

    • 延修生於應屆畢業之次學年起2年規定時間內,辦理註冊/休學手續。 (重補修在九學分(含)以上者繳全費,在九學分以下者繳學分費) 

    • 凡未按規定來校辦理註冊或休學手續者,一律依本校學則規定,以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