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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學生證

  1. 本校自99學年度起全面換發悠遊學生證,悠遊學生證預設儲值金額為0元,儲值後即兼具悠遊卡功能,若不儲值則做本校宿舍門禁、圖書館出入、圖書借閱及身份使用。卡片經儲值後即等同現金,請自行妥善保管。依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悠遊卡公司)規定,掛失須經由學校向悠遊卡公司提出申請。卡片遺失到悠遊卡公司處理完畢期間,卡片可用金額餘額風險由持卡人自行負責。同學儲值現金時,應考量遺失風險。
  2. 悠遊學生證學生身分效期依據本校與悠遊卡公司合約規定辦理。
    學生退學畢業,應依規定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相關離校手續,悠遊學生證將註記離校後發還,同時卡片將轉為一般悠遊卡,若日後卡片遺失,已無法再透過學校向悠遊卡公司辦理退費,請同學審慎保管。
    學生若延畢而逾原悠遊學生證設定之學生身分效期,請學生本人持悠遊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身分展延,展延期以延畢學期結束日為限。
  3. 學生證遺失補發及悠遊卡退費處理:
    • 申請補發:請申請者先至行政大樓川堂「小額繳費機」交補發卡費用200元後,持收據及二吋大頭照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填寫補發悠遊卡學生證的申請書,約十五個工作天可以領取新卡
      ※申請補發程序一經「確認」,原悠遊學生證門禁及悠遊卡功能皆不能恢復※
    • 悠遊卡退費:休學、退學或畢業可填寫「數位學生證掛失、退費申請單」繳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約一個半月後可至註冊課務組領取退費單。(學生證遺失之退費不須填寫此單)
    • 悠遊學生證儲值金退款作業:需退費者,持卡人須負擔退費手續費20元,該費用由可退費餘額中扣除。 可退費金額經悠遊卡公司查核後,將款項寄發「悠遊卡處理結果通知單」給註冊課務組(郵寄費25元用由可退費餘額中扣除),學生可持該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至各捷運站旅客詢問處辦理退費。 
  4. 對電子錢包有疑義者,請至悠遊卡公司官網http://www.tscc.com.tw/查詢。 客服信箱:service@easycard.com.tw 24小時客服專線:412-8880轉7(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