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考試入學錄取生報到(備取)
一、公告錄取之新生請依公告之日期、時間親自或委託親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N107)辦理現場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考生不得異議。
*委託親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N107)辦理現場報到(需檢具委託書、錄取生及受託人兩者之「身分證正本」,委託書可於下方下載)
二、報到時應繳交修業證明(轉學證明)正本、(專科)畢業證書正本,因故未繳交者,請依報到單之截止送繳期限前送交本校查驗,若逾時未繳交,得撤銷錄取資格;若入學後發現資格不合者,撤銷入學資格,絕無異議。
※外國學歷:學歷證明若為外國學歷,需繳:
(1)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同等學歷證明-修業證書;或(專科)畢業證書
(2)經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單
(3)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出境紀錄。
三、報到流程,依序如下:
(1)報到當天,依指示牌至指定地點辦理簽到並領取報到單。
(2)應繳交資料:
(A)報到單(當天領取)
(B)學歷證明 及 成績單1份
(C)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影本正反面都需要影印。(正本查驗後發還)
(D)2吋照片1張(背面註明姓名及報考編號)。報名時已上傳電子檔者,免繳。
(3)完成報到。
四、因個人因素或未繳交上述應繳資料而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請至招生事務處網頁https://recruit.knu.edu.tw/下載),先至本校招生事務處辦理放棄程序後,再憑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收執聯,至註冊課務組領回學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