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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

各位碩士/碩專班同學你好:

(1112)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實體方式進行。

  • (1112)學期的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期間為112/03/01(三)~112/05/30(二)
  1. 申請學位考試,請於口試時間前二週提出申請,以利各院系、行政單位審查。
  2. 如已申請完成者,欲更換口委或更改口試時間,請務必於口試前三天告知院、系助理,更改口試委員或時間。不可於學位口試當天提出申請
  3. 其它各學院系申請規定,依各學院系之要求辦理,請至各院系辦公室洽詢。 學位考試成績、撤銷學位考試均須於112/01/31(二)前送繳/撤件完成。

<論文格式規範>

  1. 各學院系專業領域不同,在論文的寫作格式上由各學院系所自訂。
  2. 全校統一部分為封面、書背、論文口試審定書、中英文摘要等,詳見本校論規範,學生撰寫論文時須遵照辦理。<南大學論文格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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