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於105學年度第2學期復學之學生,提醒您應於規定時間辦理復學或延長休學程序,逾期將依本校學則第22、86條規定:「應予退學」辦理。
※受理復學時間:105/12/16至106/2/16。
※受理延長休學時間:106/1/3至2/16。
(本校全休日期為:106/1/26-2/7,至校辦理紙本流程時,請來電確認上班時間)
復學申請線上流程說明,請詳附件,表單列印,亦須將紙本繳回註冊組,才算完成流程。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電話03-3412500 所屬系辦分機或註冊組分機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