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0學年度第6次教務會議決議:
學分數較低之課程不可認抵學分數較高之課程,校內服務性質之課程與校外服務性質之課程不可相互認抵。
*依99學年度第二次教務會議決議:
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或性質相近者,得從寬抵免。所抵免必修科目,因課程規劃表修訂而停開、增開或改為選修或更改名稱及學分時,需補修或重修者,可免補修或重修,惟應由相關開課單位指定性質相近之科目或新訂名稱之科目代替,其畢業總學分數不得減少。
例如已修「資訊概論」3學分,本系課規應修「資訊概論」2學分,多餘1學分擬認列為專業自由學分。
審核原則為多學分抵少學分, 1門抵1門或多門抵本校1門,但不可1魚2吃,抵免後本校單門課程多餘的學分可當自由學分累計於畢業總學分,不需對應科目。但自由學分必須依通識或專業不同類別分別認列計算,不可跨課程類別互為認列)。
*相關畢業門檻法規如附件
1.開南大學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由教務處註課組提供(分機1318)
2.開南大學應用英語學系英語畢業門檻補救措施實施要點 由應英系提供(分機3602)
*開南大學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如附件